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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继续教育学院8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6-03 12:31 点击: 【字体: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广西艺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2022306号)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对我校2018级钟敏等8名同学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5未能完成学业予以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为2024年64-6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办公室电话:0771—5302378。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名单

学号

姓名

性别

教学单位

专业

年级

层次

20183216043

钟敏

继续教育学院

环境设计(业余)

2018

专升本

20184216012

卢倩

继续教育学院

音乐表演(业余)

2018

专科

20184216011

  黄春

继续教育学院

音乐表演(业余)

2018

专科

20183216046

廖真锋

继续教育学院

环境设计(业余)

2018

专升本

20184216003

吴东

继续教育学院

艺术设计(业余)

2018

专科

20183216003

杨小妮

继续教育学院

音乐学(业余)

2018

专升本

180975B07001

梁永欣

继续教育学院

音乐表演(脱产)

2018

专科

20184216010

叶浚

继续教育学院

音乐表演(业余)

2018

专科

 

广西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8日

关于给予继续教育学院8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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