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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1-07 15:18 点击: 【字体:

根据广西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具有学籍的时间,高起专和专起本学生不得少于两年半,最长之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我校401名至今未取得毕业资格、且已超过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202217121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与广西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71-5302578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的超过学习年限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

  广西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1月7

20220107151951874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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